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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診新檢傷分類/使危急的病患及時獲得最妥適的醫療處置
2011-12-12  
    衛生署已於(99)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,實施檢傷分類主要目的在:運用有限緊急醫療資源,在適當時間內,於適當的地方,使用適當資源做正確的處置。落實急診檢傷分類的就可以正確地分辨出病情的嚴重度,使危急的病患及時獲得最妥適的醫療處置。
新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,將病患依照其病情輕重與急迫性,分為復甦急救、危急、緊急、次緊急、非緊急等5種等級,建議候診之時間分別為立即就診、10分鐘、30分鐘、60分鐘、120分鐘。較過去之檢傷分類方式更為精確,可以使病人被送達急診處後,即由醫護人員依據客觀數據與病人之主觀陳訴,快速評估病人病情急迫嚴重程度,決定看診順序。
衛生署並呼籲民眾,大家要體認緊急醫療資源有限,為使各級醫院均能適切處置危急病患,維護急重症病人的醫療照護品質,對於非嚴重疾病之患者,建議先至就近醫療院所就醫,如果後來有急重症之狀況發生時,可藉由院際間轉診系統轉至大型醫院就醫,以避免輕症者湧入至醫學中心就醫,不僅等候時間較久,亦會造成急診壅塞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