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親自至本院申請病歷複印
(一)、申請時間:
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:30~12:00
下午 14:00~17:30
晚上 18:30~21:30
週 六 上午 08:30~12:00
(二)、申請人資格:
必須為病患本人、未成年之法定代理人、往生者之法定繼承人
(三)、申請應備之證件:
1.本人申請:身分證件正本
2.未成年之資料需由法定代理人申請:
(1)法定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
(2)法定代理人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(戶口名簿或病人身分證正本)
3.往生者資料需由具繼承權者申請:
(1)具繼承權者之身分證正本
(2)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
(3)病人除戶證明(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)
4.病患(或法定代理人)之委託人申請:
由被委託人持病患身分證、健保IC卡及病患親自簽暑之書面同意文件
及被委託人之身分證
(四)、申請方式:
1.門診患者至批價櫃檯申請
2.住院中患者請直接與護理站提出申請
3.病患申請全捲病歷影本、請備妥上述文件至批價櫃檯申請
貳、收費標準
病歷文件種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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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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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取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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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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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歷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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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費200元(含10張以內),
第11張起每張加收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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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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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為病患本人、
未成年人之法定
代理人、往生者之法定繼承人本人或受託家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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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全卷)病歷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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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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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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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份2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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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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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印檢驗報告 (無須調閱病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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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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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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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註:複印病歷所需時間:依衛生署規定複印病歷約3~7天,最遲不超過14天>
叁、備註
(一)、如非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申請,應檢具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載明委託意旨
及範圍之委託書,併出具委託人有相片證件正本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
供查驗、影印留存。
(二)、若有問題請聯絡我們:037-862387 分機 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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