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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教天地>護理資訊>婦產科>安胎須知
 
安胎須知

一、 什麼時候需要安胎?
  胎兒足月前,指懷孕20週後至37週前,子宮有收縮(每10分鐘或更短時間內有一次收縮,持續在10秒以上,
   維持一小時)或腹部脹痛、下背部鈍痛、骨盆受壓迫感(覺的好像胎兒往下推)、陰道出血、破水等徵兆,
   由醫師判定是否住院安胎治療。
二、 住院安胎產婦須遵守事項
1. 依情況絕對臥床,日常生活須在床上完成,如大小便、盥洗、吃飯等。
2. 預防便秘,盡可能避免使用腹壓。
3. 飲食採少量多餐、清淡,避免辛辣、刺激性食物,可選擇自己偏好的食物或烹調方式,以增加進食量。
4. 維持會陰部的清潔乾燥,以預防感染。
5. 要隨時留意產兆是否繼續進展。
  * 陰道血性分泌物,量是增加或減少?顏色是鮮紅、淡褐色或淡粉紅色?
  * 是否有破水情形?破水時羊水量、顏色、味道等。
  * 腰酸、腹痛的頻率是增加或減少?
  * 是否有感染的表徵,比如發燒。
6. 隨時偵測、感覺胎兒在腹中的情形,如胎動的頻率、胎心音的變化。
7. 由靜脈方式給安胎藥,以抑制早期宮縮情形,劑量隨子宮收縮的程度調整,
8.安胎藥物之副作用(對寶寶無影響,請媽媽放心)有心跳加快、噁心、嘔吐、心悸、血糖過高、電解質不
 平衡等。當有以上副作用時,可半坐臥休息,需要時告知護理人員,可給予氧氣使用。放鬆心情能獲得最
9.放鬆心情能獲得最好的安胎效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