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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教天地>藥物資訊>藥物衛教> 《藥物濫用》傷財危險又傷身
 
《藥物濫用》傷財危險又傷身    藥劑科 吳錦生博士 
    凡用於治療、預防及診斷疾病之物質均稱為《藥》。這些物質往往會影響人體的生理功能,對正常的健康者或未經正確診斷而使用的病人都是非必要的。故自古就有《藥即是毒》的觀念,而唯有正確適量地使用藥物,才能安全達到《藥到病除》的目的。
   
目前衛生署將藥品分為三級,處方藥、指示藥及成藥。藥品的分級是以用藥安全性為第一考慮因素;而為了加強鎮靜安眠劑有效管理,衛生署也已將成癮性麻醉藥品及鎮靜安眠劑合併為《管制藥品》,並依成癮性大小,分類為第一級、第二級、第三級、第四級管制藥品;第一級、第二級、第三級管制藥品必須開立專用的管制藥品處方箋,醫師也必須申請管制藥品使用執照才可使用《管制藥品》。
    一般來說,非因為醫療上的需要而使用藥物;或雖然基於醫療的需要卻過量使用藥物;或沒有經過醫師處方而使用處方藥物等情況,就叫做『藥物濫用(Drug Abuse)』。
在門診藥局發藥的藥師們都常會被病人質問:「醫師只開這幾種藥嗎?」、「怎麼沒有打針?」或是「發現拿到的藥與過去的品項或數量有減少就直接生氣動怒!」並且懷疑藥師拿錯藥的經驗!殊不知除非是控制穩定的慢性病,否則,上一次門診與這一次門診的症狀或嚴重性一定會有所差異!醫師就會依照症狀變化及嚴重程度調整用藥品項及給藥頻率!另外,發藥的藥師也常會被病人詢問:「這些藥我兒子、女兒也可以吃嗎?」表面上看起來好像都是感冒,但是每個人病因不同、體重及體質也不同!因此,在沒有醫師正確診斷下就與家人分享藥品,萬一病因不同、劑量過重或體質不同產生藥物過敏反應,這是多麼嚴重危險的事情!
臨床用藥原則:『藥能不吃就不吃;藥能擦就不要吃;藥能吃就不要打!更不可與人分享!』然而許多病人卻一味地要多吃藥、要打針,甚至於聽信中草藥偏方或購買來路不明的保健食品,妄想利用中草藥來調整體質或利用保健產品來補強身體!根據相關數據統計,臺灣人用藥量為美國人的7.2倍(這還不包括中草藥及地下電台的違法藥品)!而這些都與臺灣稱霸世界第一的洗腎病人年增率(每年增加八千名)有著密不可分的關連性!
政府相關單位目前都在進行《反毒宣導》,而所謂「毒品」,其實都是醫療用的一般藥品或管制藥品,只因人們不當的使用,才使這些藥物變成危害人體健康的「毒品」。因此,在反毒工作上,《藥物濫用》和《吸食毒品》所代表的意思是相同的!大家千萬不可不慎!
總之:健康是超乎一切的,故應正確認識、用心預防、謹慎面對、理性治療!更應切記:醫療用藥行為是嚴肅的,一定要尊重專業的醫師及藥師,才能獲得最佳的健康保障!